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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育手术并发症的申报程序

[日期:2008-07-02] 来源:市人口计生委  作者:admin [字体: ]
        接受计划生育手术的育龄夫妻感觉身体不适,必须向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理由、落实节育措施的时间、地点、术后不适症状,临床诊断证明和本人要求,乡镇街道计生办签署意见,报县级计生委审查后,提交鉴定小组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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