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决定》精神,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这一核心,全面加强农村人口计生工作,着力创新城市和流动人口计生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体系。大力加强人口计生基层基础建设,坚持依法行政与优质服务并举、强化管理与利益导向并重,积极推进人口计生综合改革,加快长效工作机制建设,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持续健康稳步发展。确保全市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0.6‰以内,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保持在95%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114以内。2010年重点抓好以下九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加强农村人口计生工作,确保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进一步落实“县指导、乡负责、村为主”的经常性工作机制。扎实做好孕检、随访等计划生育日常工作。注重加强对后进乡镇、村的督查指导,促进农村计生工作平衡发展。进一步强化以孕情监测和长效节育措施落实为重点的孕前型管理,突出对重点人群的管理,严格控制政策外生育,进一步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积极开展人口计生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工作,推动“乡(镇)负责、村为主”工作机制落到实处。通过示范乡镇、村的引领辐射作用,全面提升农村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
(二)深化城市人口计生创新工程建设,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深化人口计生示范街道、示范社区创建工作。与全市精品社区、四有社区创建工作相结合,打造一批人口计生工作特色社区。探索建立社会公共服务管理平台,进一步巩固基层基础工作。加强流动人口计生管理,认真组织开展流动人口专项清理。进一步落实“一盘棋”服务管理工作,继续加强与省内各市联系,拓展与省外合作,落实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提高全员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以及国家、省流动人口办公平台的应用水平。健全流动人口综合治理工作协调运行机制,加强综合治理部门信息通报工作,切实提高流动人口综合治理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人口计生基层基础建设,增强人口计生工作发展后劲。按照“抓基层强基础”的要求,抓好基层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根据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建设的统一标准,全面完成所有乡镇计生服务所的新建、改建工作,全面新建和改建村(居委会、社区)计生服务室,切实改善乡所、村(居委会、社区)室的基础设施。2010年,当涂县计生服务站完成建设任务,当涂县乡镇计生服务所全部达标,全市村(居委会、社区)计生服务室全部达标。实现乡所、村(居委会、社区)室建设规范化、标准化。按照“抓队伍强素质”的要求,抓好基层人口计生队伍职业化建设。充实加强乡镇和街道计生干部队伍,优化人口计生干部的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按照“县区管理、乡(街)聘用、村(居委会、社区)使用、财政供给”的原则,根据村(居委会、社区)人口规模,选优配强村(居委会、社区)计生专干队伍。加强对基层计生工作人员集中培训工作,举办社区计生专管员岗位培训班,提高基层计生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通过严格把好计划生育队伍资格准入关、业务培训关和管理规范关,全面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实现队伍建设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
(四)严厉打击“两非”行为,强化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进一步深化关爱女孩行动,坚持宣传教育、利益导向、孕情监测、依法打击等多措并举,切实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继续组织开展“两非”案件集中查处行动,以政策内孕情非正常消失为突破口,运用“乡镇主导先行、部门联手协作、封闭调查突破”的工作模式,进一步加大“两非”案件查处工作力度,综合整治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不法行为。全面实行出生实名登记制度,做好出生实名信息通报工作,严格查证孕情非正常消失,严禁选择性别生育,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平衡。
(五)全面落实计生奖励优惠政策,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体系。全面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确保扶助金及时、准确、足额发放到位。全面兑现各项计生法定奖励政策,积极实施长效节育措施奖励制度。无用工单位居民和农民独生子女保健费、放弃再生育指标家庭一次性奖励和农村两女绝育户一次性奖励的兑现率均要达到100%。继续做好关停破产及改制企业领证退休职工一次性补助兑现工作,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体系。深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加大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的救助扶持力度。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在制定和实施普惠性政策中,体现与计划生育国策的兼容统一,并对计划生育家庭予以优先和照顾。
(六)深入推进优质服务,着力提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人口计生优质服务。全面加强市、县、乡、村四级服务网络标准化建设,形成以市站为龙头、县站为重点、乡所为依托、村(社区)室为基础的覆盖城乡的人口计生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积极开展国家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省城市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技术服务能力建设,积极开展计划生育科技大练兵活动,切实提高技术服务水平。全面开展妇科病普查工作,深入开展生殖保健服务和出生缺陷预防工作,提高育龄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和出生人口素质。加强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结婚、生育等信息的网上通报制度。加强对基层计生工作人员的信息化工作培训,提高人口计生信息系统的应用水平。
(七)坚持宣传教育为主,进一步推进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继续强化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拓展新家庭文化屋建设,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氛围。大力宣传普及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积极做好修订后的《安徽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普法宣传工作,提高广大群众依法生育意识。进一步完善社会抚养费征管机制,切实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进一步加强人口计生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坚持完善有奖举报制度,规范信访办复工作,全面推进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积极推介“12356”阳光计生热线,深入开展便民维权活动,打造诚信计生,提升人口计生系统综合效能。
(八)推进综合改革,努力创新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根据国家和省人口计生委的部署,2010年为我市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的实施阶段。全市要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实施人口计生综合改革。启动人口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的搭建工作,在充分利用原有各类人口信息采集管理渠道的基础上,建立马鞍山市全域全员人口综合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城乡、部门信息资源共享;整合相关社会经济政策,探索适应城乡一体化发展需要的相关社会经济政策,建立政府主导、社会补充、宽领域、多层次的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机制;完善城乡人口管理运行机制,努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强化人口计生保障支撑体系,进一步加强人口计生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以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为特征的高素质、职业化、专业化的人口计生队伍。建立政府主导的稳定增长的投入保障机制,体现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估体系,逐步形成以统筹人口自身协调发展,统筹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为导向的目标管理责任体系。
(九)强化保障措施,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认真落实稳定增长的投入保障机制,按照中央《决定》和省、市委《实施意见》的要求,推动全市各级财政加大对人口计生事业投入力度,各级财政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增长幅度。2010年,全市人口计生事业费人均不低于30元,各级财政要按确定的比例分级投入到位。继续坚持并完善人口计生工作三级督查与考评分析制度,强化督查考评结果的运用,推进经常性工作机制在基层得到更为有效的落实。进一步强化人口计生目标责任制考评工作,突出抓主抓重、倡导求真务实,充分发挥目标责任制考评的激励和导向作用。推动各单位各部门认真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进一步强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