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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2010年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要点

[日期:2010-04-15] 来源:  作者:admin [字体: ]
       2010年,全市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提高奖扶标准、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推进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
       为进一步加大对全市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的扶持力度,充分体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怀,从2010年元月1日起,对经确认的全市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奖扶、特扶),在国家、省奖励扶助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增发奖扶金240元,所需经费由市、县(区、开发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全市各级应切实加强对奖励扶助提标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要坚持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和社会监督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的管理运行机制和“四权分离”的监督运行机制。县区、开发区人口计生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任务,特别是在管理上切实做到“四个明确”:即明确一名分管领导、明确牵头科室、明确专人负责、明确一名信息管理员,确保奖励扶助各项工作按制度规范有序运行。
二、加强业务培训、深化宣传教育,为全面做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提供基础保证
       全市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按照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做好2010年度利益导向“三项制度”对象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皖人口明电[2010]1号)要求,在开展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之前,要对奖励扶助有关政策和要求进行一次系统培训。培训要以《安徽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资格条件的政策性解释》(皖人口发[2009]5号)和《安徽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资格条件的政策性解释》(皖人口发[2008]21号)为主要内容。通过培训学习,使乡镇(街道)、村(社区)计生干部及相关人员准确掌握奖励扶助的政策口径、程序和各项管理规范的工作要求,提高实际操作能力和水平。要继续强化“三项制度”(奖扶、特扶、长效节育措施奖励)宣传工作,把利益导向政策作为人口计生宣传工作的重点内容。确定3月份为全市“三项制度”集中宣传月。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充分利用大众传媒加大社会宣传,通过采取集中咨询服务、制发宣传品、进村入户宣传等多种方式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着力提高群众对“三项制度”政策的知晓率。市奖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县区、开发区“三项制度”宣传效果情况,通过实地走访、电话调查等方式进行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年度考评。
三、认真开展奖励扶助目标人群摸底工作,规范档案资料管理
       县区、开发区要认真组织对2010年度达到50周岁以上的农村奖扶目标人群进行摸底调查,认真填写《安徽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目标人群摸底调查登记表》,更新完善50-59周岁目标人群数据库,6月30日前,在省奖励扶助目标人群管理系统,录入目标人群资料。同时认真组织做好特别扶助制度目标人群的调查登记工作。要加强对奖励扶助档案资料的规范管理,确保奖扶对象个案信息及时变更、完整准确。
四、扎实做好新增奖扶对象的资格确认和年审工作,确保奖扶金发放到位
       全市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按照“严格细致、不漏不冒”原则,认真组织做好奖励扶助、特别扶助新增对象的资格确认和往年对象的年审。新增对象资格确认,要坚持“本人申报、村级评议、乡级审核、县级确认、公开公示”的规范程序。往年对象年审,要求乡村两级干部与奖扶对象见面并签字,县级应对年审质量抽查评估。按照全省统一进度要求,3月31日前,完成新增对象县级全员复核、审批、公示和往年对象县级年审;4月30日前,在国家PADIS系统完成奖励扶助、特别扶助个案信息录入变更、数据生成下载等工作。要认真做好资金管理和发放工作。市县区财政部门应及时拨付配套资金。根据上级要求,在中央、省配套资金下达之前,市、县区可先期垫付。农村商业银行、徽商银行应积极做好奖扶金打卡发放工作,按照省规定要求,8月31日前确保奖扶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奖扶对象手中。
五、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奖励扶助责任追究制度
       市奖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于今年4月上中旬、9月上中旬分别对县区、开发区资格确认和资金发放情况组织抽查。市、县区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奖励扶助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制度运行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在年审中发现的错误和经群众举报查实的资格确认错误,严格按照规定纳入年度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确保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工作准确无误,资金发放及时、足额到位。
六、以实施奖励扶助制度为契机,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
       全面兑现计生法定的奖励优惠政策,继续实施农村放弃再生育指标家庭和农村两女绝育户一次性奖励,全面兑现城区无用工单位居民和农民独生子女保健费。继续做好关停破产及改制企业领证退休职工一次性补助兑现工作。深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加大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的救助扶持力度。当涂县作为全省12个新农保试点县之一,要认真贯彻省人口计生委等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衔接的通知》(皖人口发[2010]4号)精神,制定落实具体政策措施,鼓励支持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父母参加新农保,使其享受的财政补贴高于一般标准。动员协调相关部门在制定实施普惠性政策中,体现与计划生育国策的兼容统一,使更多的计划生育家庭得到优先照顾,以促进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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