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巩固新一轮解放思想大讨论成果,日前,市人口计生委制定了《马鞍山市“阳光计生行动”实施方案》,在全市人口计生系统组织开展“阳光计生行动”。
“阳光计生行动”的主要内容:一是以政务公开带动“阳光管理”。全面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公开;加强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计划生育政务公开硬件建设;对病残儿鉴定、再生育指标审批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实行集体办公;严格实行限时办结制和行政问责制,积极推行网上行政审批。二是以民主评议推动“阳光服务”。在农村基层深入开展“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活动,倡导上门服务和村级计生专干代理服务制;在城市社区重点开展“请流动人口农民工评计生”活动;在人口计生系统内开展“下评上”活动。推动基层转变工作作风,兑现服务承诺,使服务更温馨更“阳光”。三是以社会监督保障“阳光维权”。 市人口计生委在启用2350564阳光计生服务热线的基础上,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全市人口计生部门开通并公布监督举报和便民维权电话,完善特邀监督员制度、实名举报奖励制度和主动接受舆论监督的制度,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便民维权工作。
市人口计生委对此次“阳光计生行动”提出了明确要求:2008年,要以全面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公开为重点,结合实际,建设一批省、市级“阳光计生行动”示范点。力争用5年时间,使全市90%以上的县、区、乡镇(街道)达到示范点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