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人口组〔2009〕11号
关于印发《马鞍山市2009年城区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
当涂县、各区:
现将《马鞍山市2009年城区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考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完成人口计生工作目标任务,进一步提高我市城区和流动人口计生工作水平。
马鞍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
二○○九年六月一日
马鞍山市2009年城区和流动人口
计划生育工作考评方案
为加强城区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依据《安徽省2009年城市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考核评估方案》和市委、市政府与各单位签订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对县区的城区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督查考评制定本方案。
一、考评范围
1、花山区、雨山区、金家庄区所辖各街道和当涂县姑孰镇
2、县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部门及所属基层单位
二、考评内容
1、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出生人口政策符合情况
2、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结婚、怀孕、生育等信息统计准确情况
3、常住人口已婚育龄妇女管理服务情况
4、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管理服务情况
5、县区综合治理部门目标责任制落实,建立经常性协调制度和计划生育信息定期通报制度及落实情况
6、街道、社区基础工作管理情况
(1)队伍建设、阵地建设、工作经费落实情况
(2)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3)依法行政、优质服务和奖励优惠政策落实等情况
7、纳入省、市平时工作考评内容情况
(1)流入地利用省平台开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网上协作情况
(2)流出地利用省平台开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网上协作情况
(3)流动人口清理摸底调查工作开展情况和流动人口信息系统使用情况
(4)省办公平台使用和进行督查情况
(5)利用国家信息平台进行流动人口信息交流和反馈情况
8、纳入省、市重点工作考评内容情况
(1)贯彻流动人口省内“一盘棋”要求和国家确定的评估指标完成情况
(2)流动人口双向协作开展情况
(3)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创新工程建设、人口综合服务信息系统建设情况
三、考评方式
城区街道镇实行季度督查考核制度。根据不同时期工作重点将考评内容1-8项纳入考核,每次实行百分制。县区级平时工作、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以加减分方式纳入季度督查考核。
(一)信息调查时限
1、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出生信息:调查时限为
2、其他信息:调查时限为
3、流动人口交流信息:调查时限为
(二)调查方式
1、调查以每个街道镇作为样本点,同时抽取若干社区、若干物业管理单位进行相关业务工作调查,到相关部门抄录通报信息的原始资料。现场调查采取入户走访常住人口和流入人口,实地查看街道和社区工作现场,查看档案资料,核对相关部门资料,核对WIS数据库、国家流动人口交换平台和省办公平台等方式进行。
2、国家、省办公平台每3个月检查一次。主要检查流动人口信息是否通报、通报是否及时、规范,反馈是否及时、规范以及利用省办公平台办公情况等。
(三)实行农村调查与城市调查数据共享、双向考核。
(四)干扰现场抽样调查,以及弄虚作假、瞒报漏报的,经查实后以扣分方式直接计入考核总分。
四、组织实施
1、依据本考评方案,由市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授权市人口计生委负责制定季度督查和年终考评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2、季度督查和年终考评组从市、区人口计生委、街道计生办和社区等单位抽调有关人员组成。
3、考评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考评前公开考评方案。市人口计生委纪检组参与督查考评工作的全过程,并对被考评单位和考评调查组进行纪律监督。
五、考评结果的使用
1、依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三级督查与考评分析制度的意见》规定,对街道(镇)进行排名和奖惩。
2、每季度县区得分为纳入考核的各街道镇平均分加减县区级平时工作、重点工作的得分。县区各季度考核所占权重按《马鞍山市2009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方案》执行。四个季度综合结果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县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
主题词:计划生育 城区和流动人口 考评方案 印发通知
马鞍山市人口计生委办公室
共印20份


